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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12 16:00:20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讨论稿)

        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增加和规模扩大,需要进一步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指导教师的遴选是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设置及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与原则

1.以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一定职业背景,熟悉相关专业工作,能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专业学位指导教师队伍为目标。

2.限于目前学校已有的专业学位种类和学科领域。

3. 校外专业学位指导教师遴选本着离校、离相对集中生源所在地就近原则,相对集中遴选。

4. 一位申请人员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类别,或一个专业学位两个学科领域申请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5.坚持标准、公正公开。

二、遴选条件

(一)校内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1.热爱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岁(含55岁)以下。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对专业学位所涉及领域有较深研究。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其以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艺术硕士、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教师至少1篇),或主持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主编学术著作1部,或为单位提供并被采纳了的调研咨询报告。

4.能够讲授1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

(二)校外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1.热爱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企事业中层以上管理者,或获中级以上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相关专业学位领域有五年工作实践经验,工作业绩突出。

3.对申请的专业学位有一定的研究,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其以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为实际工作部门提供并被采纳了的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产品开发等方案。

4.有时间和精力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

三、遴选程序

1.本人申请。由专业学位所属单位(院、所、中心)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填写《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培养单位审查推荐。培养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推荐,统一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形式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导师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名单提交各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

4.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6. 校内已是研究生指导教师者,由学院(所、中心)提供人员名单予以认定。

7.新增专业学位指导教师发文公布。校外兼职专业学位指导教师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聘书。

四、岗位职责

1.按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制订指导研究生的教学计划。

2.按《西南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要求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

3.参与本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五、附则

1.各专业学位委员会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专业学位特点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西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西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包括校内、校外)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最后学历 (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学位

 

申请指导

专业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领域

或研究方向

 

工作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手机:

E-mail

 

主要工作经历(从大学本科填)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任职

 

 

 

 

 

 

 

 

 

 

 

 

 

 

 

 

3(校外近5)的主要科研成果(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或正式出版的专著,或已采纳调研咨询报告、设计方案等,限填5项)

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

论文题目

发表刊物

期刊时间

署名次序

 

 

 

 

 

 

 

 

 

 

 

 

已采纳调研咨询报告、设计方案

论文题目

采用单位

署名次序

 

 

 

 

 

 

 

 

 

 

 

 

行业资格证书、等级

 

颁发单位

 

颁发时间

 

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公章:                        

专业学位(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校专业学位分委员会意见:

 

 

主席: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意见: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                    

 

聘书编号: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

[   年]第    

 

聘任期:

 

   月 至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请用A4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