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论文盲审 > 正文

西南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研究生论文预盲评制度 (2016年修订版)

发布时间:2016-05-01 16:25:27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为了进一步加强西南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与控制,努力提高会计专业硕士(MPAcc)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17年我校会计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时间、流程与质量管控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1.提交论文答辩申请。要申请今年5月答辩的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须在320日之前向MIS系统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并经过导师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的后续工作程序。

2.论文查重和修改。所有要参加答辩的会计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均需要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时间定于2017321-22日。论文重复率必须控制在15%以内才能参加答辩;如果重复率在25%以下可以经过修改再次查重合格后,才能参加本学期论文答辩;如果论文重复率超过25%,则需要推迟半年并经修改查重合格后,才能再次申请论文答辩。论文查重后的修改时间为2017322日至331日。

3.论文预盲评和修改。经过查重合格后的学位论文,于201741日上午1000前向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中心(经管学院A102室杨琴老师处)提交2本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的纸质稿且排版十分规范的学位论文,41-10日由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中心安排校内专家对论文进行预盲评,并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供学生修改。预盲评将采取一票否决制,若不同意答辩将推迟半年再次申请进入答辩程序。若全部同意答辩(含同意修改后答辩,下同),学生必须根据预盲评专家提出的意见,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预盲评后论文修改时间为2017411-16日。

4.论文正式盲评和修改。学生根据预盲评意见修改后的论文,于418日再次向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中心(经管学院A102室杨琴老师处)提交2本隐去学生和导师姓名的论文参加正式盲评。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中心将聘请2位校外专家对论文进行正式盲评。正式盲评同样实行一票否决制,若1票不同答辩,将延期半年并修改合格后再次申请进入论文答辩程序;若2票不同意答辩,将延期1年并经修改合格后再次申请进入答辩程序。正式盲评通过的论文,仍需要结合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导师的指导下于4月底至5月初进行论文修改,方能参加正式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学生结合正式盲评专家意见对论文修改后,于510日向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中心(经管学院A102室杨琴老师处)提交6本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的纸质稿学位论文;学院将聘请答辩专家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生对论文进行答辩,论文答辩实行专家匿名投票,2/3的专家都投票同意通过,则论文通过学位答辩,并建议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如果论文答辩没有获得2/3以上的专家同意通过,但如果专家们认为,学生修满了规定的学分,论文达到毕业要求,同意毕业,可以建议学校授予毕业证书,但不能建议授予学位证书。对于正式盲评未通过的学位论文,学生可以提出毕业答辩申请,答辩程序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6.答辩后修改论文并正式提交署名论文存档。经过答辩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学生还必须结合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并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导师审核签字确认。并于524日向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中心提交2本署名论文存档。

   请学生按照规定的答辩流程和要求修改、提交论文并参与论文答辩!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中心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