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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盲审

发布时间:2015-06-11 20:15:50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全日制(脱产)学生应在第四学期(约四月份)提交论文终稿、完成学术不端检查等工作程序后,对外送交盲评。非全日制(在职)学生每年秋季(约十月份)提交论文终稿、完成学术不端检查等工作程序后,对外送交盲评。根据专家盲评意见,决定论文作者参加答辩、修改后参加答辩或推迟半年答辩。采用论文预评审和正式评审的双盲制度。对学生论文进行预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学生根据预评审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符合条件的,再正式外送盲评。无论是校内预审合适校外评审,均实行双盲制度;校外盲评同时送高校和一线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高级会计师各一份,其中一份否决意见,则学生延期答辩。